10月8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222;证券简称:林洋能源)发布《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披露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合计2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情况,本次担保均为原有担保到期后续保,未动用新增担保额度。
根据公告,林洋储能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1年,公司为其中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林洋储能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两项担保合计20,000万元,加上本次担保前公司已为林洋储能提供的担保余额53,430.10万元,均在前期预计额度之内,且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安排。
公告披露,本次担保所涉事项已由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公告称,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10,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保证期间为三年,自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或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孰晚)起算。
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1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分笔到期的按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计算,表外业务为垫款日起两年,保理融资为应收账款到期日起两年。
财务数据方面,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林洋储能资产总额为129,643.86万元,负债总额为108,628.83万元,资产净额为21,015.03万元;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0,604.18万元,净利润-2,218.31万元。2025年度(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1,923.86万元,负债总额为88,690.52万元,资产净额为23,233.3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428.26万元,净利润-9,134.78万元。
公告援称,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实时监控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担保风险较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5.25亿元、美元1.57亿元及欧元0.32亿元,按最新汇率折算合计人民币108.23亿元,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9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7.89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57.64%。公告称,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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