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杭州市具身智能展示与应用推广中心,一百多台机器人制作咖啡、表演武术、与人对弈,演示超市分拣、电力巡检等工作场景——人与机器人深度互动的“赛博生活”,正逐渐从科幻走进现实。
5月1日,全国首部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部充满杭州产业特色的法规,从调研到落地仅一年有余。在具身智能赛道爆发前夜,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以高质量立法工作,主动抢下了新兴产业发展的“窗口期”。
在杭州市具身智能展示与应用推广中心,机器人正在制作爆米花。
『 制度 』
精准回应产业发展真问题
“良法”的核心,在于解决实际难点。
2025年初,杭州率先启动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立法调研时,全市已集聚700余家相关企业,从“大脑”到“小脑”再到“本体”,产业链初具规模。
然而,“痛点”同样突出:技术创新方向有待明确,应用场景落地缺乏空间,企业发展需要稳定预期。
《条例》在全国率先对“具身智能机器人”作出明确定义。在填补概念空白、明确法规适用范围的同时,明确了具身智能机器人的产业与监管边界,推动创新资源向算法、多模态感知、运动控制等核心技术方向集聚协同。
在草案审议阶段,杭州打破常规,邀请宇树科技、海康机器人、中控技术等企业的行业代表走进审议现场。“除了芯片,高精度传感器、机器视觉算法同样亟需攻关。”“常规办公环境,难以满足机器人中试需求”……这些来自产业一线的意见建议,最终被逐条研究吸纳。

2025年10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条例(草案)》,多位来自杭州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行业代表受邀参与了审议。
《条例》明确,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支持运动控制系统、核心元器件、自主技术芯片等研发应用;要求规划建设中试、检测检验平台;推动行政机关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开放应用场景,支持机器人在应急救援、医疗康养、城市管理等领域落地应用。
『 治理 』
统筹创新激励与安全底线
面对技术快速迭代的新兴领域,“善治”的有效逻辑,或许不是简单的“管住”,而是有效的“激活”。
在机制构建上,《条例》兼顾鼓励创新与包容审慎:一方面,从财政、金融、人才、土地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建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另一方面,明确禁止危害国家安全、侵害个人隐私等行为,要求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控的科技伦理原则,探索编码追溯、沙盒监管等新模式,以“身份证”制度实现识别、追踪、追溯与定责。
“既鼓励企业敢闯敢试,又把底线守得牢牢的。”一位参与条例审议的市人大代表这样总结。《条例》的制定与实施,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3月26日,《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无独有偶,3月27日,杭州市具身智能展示与应用推广中心在高新区(滨江)正式启用。这个集“研、展、销、服”功能于一体的平台,不仅展示“日常”与“好玩”,更是面向全产业链的应用推广中心,汇聚40多家具身智能上下游企业和科研团队。此前,位于云栖小镇的杭州市人形机器人中试基地暨应用推广中心也正式启用。具身智能从技术创新到规模应用的“最后一公里”,正在杭州加速打通。

机器人在杭州市人形机器人中试基地暨应用推广中心接受测试。
机器人在杭州市人形机器人中试基地暨应用推广中心接受测试。
『 法治 』
以制度设计赋能城市未来
今年是法治浙江、法治杭州建设20年。自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落地实施以来,杭州的地方性法规经历了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管不管用”的深刻转变。
以立法引领服务高质量发展,杭州并非首次尝试。从“小切口”的《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到如今即将施行的《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从《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入选全国首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到《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条例》以法治手段突破体制机制的桎梏;从《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到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杭州市创新活力之城促进条例》……日渐完善的“两城一都”地方性法规体系,记录着杭州不断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轨迹。
《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的诞生,也折射出城市立法水平的再次升级:面对一个尚无成熟经验可循的新兴产业,立法工作者们主动向前,以“小切口、快节奏、灵机制、促发展”的制度设计,为产业发展注入信心、标定规范。
4月末,第十届“万物生长大会”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召开。图为宇树科技展台。
· 钱塘快评 ·
抢抓“首部”立法红利
以法治定力涵养创新
具身智能被视为人工智能演进的关键方向,是连接数字世界与物理世界的桥梁,当前正快速从实验室走向场景应用新阶段。5月1日,全国首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地方性法规《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正式施行。
良法善治护航科技创新发展。随着“杭州六小龙”等科技新锐、阿里通义千问等“杭产”开源模型持续领跑,杭州快速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第一城”迈进。数据显示,杭州已集聚机器人产业相关企业700余家,2025年具身智能产业集群产值达1068亿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但创新活动天然伴随未知风险。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专门立法,是以高质量法治供给护航科技创新,让科技创新的“关键变量”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法治的作用在于保护引导。如何给新技术立规矩、新业态定方圆?新兴领域立法的最大难点,在于如何平衡创新活力与安全底线。杭州构建鼓励创新和包容审慎的治理框架,《条例》以“小切口”破题,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这一细分赛道“精准滴灌”;以“快节奏”抢抓机遇,在具身智能赛道爆发前夜关键“窗口期”,立法跟上并引领产业发展;以“灵机制”回应产业需求,紧扣技术攻关、基建布局、产业链协同、场景落地、行业治理等核心问题,将发力点集中在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应用赋能等关键环节;以“强促进”凝聚发展合力,全力打造“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的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构建稳定可预期的产业发展环境,以法治为 “春雨”,润泽科技创新成长土壤;以法治为 “铠甲”,护航科技创新行稳致远,使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作为全国首部,《条例》的意义远不止于一城一地。它不仅巩固了杭州作为具身智能产业高地的优势,更是以“首创精神”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是国家立法的“地方样本”“试验田”。“十五五”规划纲要将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分别列为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4月17日国家标准委发布消息,我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功立项具身智能领域全球首项国际标准《人形机器人数据集》,并推动成立了首个由我国专家担任召集人的工作组。两个历史性的零的突破,彰显了我国在该领域的技术积淀与国际竞争力。《条例》的实施也将为全国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制度建设和发展实践提供“杭州经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先行先试”的优势。
法者,治之端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良法当与创新同频、与时代共振,让创新的活力与法治的定力相互激荡、彼此成就,才能在人工智能时代乘风破浪,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