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北京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20号)以及《石景山区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支持办法(试行)》关于加快培育未来信息等未来产业领域的有关要求,强化关键技术攻关,拟依托石景山区现代创新产业发展基金(“石景山母基金”),通过投资设立未来信息领域子基金,推动未来信息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化落地,助力本区高精尖产业创新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
未来信息领域子基金类型为市场化子基金,规模拟为3亿元,现对该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基本标准如下:
1.申报机构须在未来信息领域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及资源,拥有专业的投资团队和行业研究能力,在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等相关领域具备核心调研能力。
2.拟合作子基金聚焦未来信息领域,重点投向AIDC基础设施与新型算力基础设施(包括AI算力芯片与核心器件、算力关键设备以及量子科技等新型计算技术方向)、物理环境感知与交互技术(智能传感器、多模态感知系统、物理仿真与环境建模系统、人机交互技术、数字孪生与虚实交互系统等)、面向实体场景的技术应用(具身智能、大模型、世界模型以及场景应用等)、前瞻布局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
3.实缴注册资本(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原则上对子基金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4.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5.管理团队稳定,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3个股权投资成功案例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6.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企业提供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7.有资金募集能力,承担社会资本的募集(如需),具备优秀的产业能力和较高的专业水平,能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增值服务,能够积极推荐本领域重点项目落地。
8.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